
Jimu新闻记者Shu Longahuan于2024年5月,Shaanxi Netizen Hao Yu'an发现他“开设”了自己的养老金帐户,后来又提交了该银行。他对第一名的判决不满意,并提出上诉。最近,霍元告诉Jimu新闻记者,案件法院的第二个例子否认了他的上诉并维持了最初的判决。据银行Shaanxi分支机构中的一位内部人士称,参与银行的人将负责,法院判决将符合法律。协议的一部分(访调员提供的照片)根据JIMU新闻的较早报告,2022年10月,Hao Yuan在特定银行的Xi'an Fengdong分支机构开设了个人帐户,并保留了个人身份信息。 2024年5月,他发现该银行的西安太极北路分支机构在不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分批为他开了一个个人养老金帐户。有关打开Pers的信息Onal养老金帐户由Xi'an Bailiang社区委员会提供。该银行的社区和分支机构已签署“开设一批个人帐户退休金协议”。到2024年底,国家金融监督政府的shaanxi监管局指出,在帐户开放信息中找不到Hao Yuan本人签署的许可信,这是此案的重要证据。今年3月,该局回答说,所涉及的银行分支机构“非法呼吁客户信息”,并在其职责范围内采取了监管措施。该银行的Shaanxi分支机构代表Branchkot表示,该事件反映出该银行已被不规则,并且在个人养老金帐户的开设中尚未正确管理。它将严格遵守法规要求,进行特殊调查以及严格正确和负责任。 Bailiang社区(Shu Longhuan的照片,Jimu nEWS记者)在此期间,Hao Yuan指责西安人民法院的Weyangan区的银行分支机构。他对被告提起诉讼,以制止违法行为并破坏原告身份的准确信息;承担非法责任,并发表了一篇文章来评估和道歉;承担审判费以及诉讼等粮食,住宿和运输的费用,并承担违反50,000元人民币的相应伤害。人民法院的王区已作出了第一个酌处权:银行分支机构涉及向Hao Yuan支付5,000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并拒绝其他原告的其他要求。他不享受判决,并提出上诉。 2025年4月19日,霍元告诉Jimu新闻记者,在案件的第二个例子中,他根据法律提交了13套新的证据,法院组织了当事方以交换和交叉审查EvideNCE。在第二个例子中,法院提出了误解的重点:如果应支持Hao Yuan对Taihua Road分支机构的要求,以发表报纸以进行审查和道歉;如果第一酌处权确定的经济损失量太低。最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此案的第二个例子做出了判决,拒绝了他的上诉并维护了原始判决。他说,他在提起上诉时考虑:“我未能通过这个结果,我认为如果我继续保护自己的权利。”判决的一部分(面试官提供的图片)。 JIMU新闻记者透露了该银行Shaanxi分支机构的一名内部人士,所有应对所涉及的银行分支机构负责的人都将负责,该银行将根据法律执行法院判决。霍元说,除了迫害银行的Xi'an Taihua North Road分支机构外,Hao Yuan还指控了学士学位NK的总部涉及,Bailing社区社区委员会和李特工在法庭上。他认为,涉及该案的被告违反了拨打客户信息的法规,委员会委员会的位置私下滴入了个人信息和其他行为。该案将于今年5月听到。在此之前,西安江鲁街办公室回答说,保释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元穆莫(Yuan Moumou)向有关的银行居民提供了信息。这种行为侵犯了受保护居民的个人信息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他直接负责这一点,并且不知道Yuan Moumou能够构建信息以赚钱。对纪律和公共安全机器人检查的地方部门已介入调查。 XIXIAN新区的警察已对“违反个人信息的行为”提出了刑事调查公民。”